业务范围
一、非诉讼法律事务
 (一)行政法律事务的代理和代办

1、代办专利事务,包括专利申请和撰写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,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等。

2、代办工商事务,包括企业的筹建、开业、歇业登记,变更经营范围、资金注册与转让、产品生产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、申报、申领等。

3、代办税务登记、税金交纳、税金减免等事务。

4、代理参加仲裁。

5、代办保险事务,包括保险金交纳、移送赔偿请求权、请求保险赔偿等。

6、不服行政机关裁决、处理决定的复议、申诉代理。

7、其他行政法律事务的代办和代理。

 (二)、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的代理和代办

1、代办财产租赁、抵押、借用、赠与、信托、寄售事务。

2、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、认购事务。

3、代办房地产、大型资产与特定物的拍卖事务。

4、代办建筑安装工程标的拟定、招标投标、工程承包事务。

5、代办企业的承包经营、租赁经营事务。

6、代办知识产权、股权、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或无偿转让事务。

7、代理参加经济协作经营合同,企业联营、中外合资与合作经营项目的谈判、签约事务。

8、担任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代理人,办理其在中国境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
9、担任外资企业或外国公民的代理人,办理其在中国境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
10、担任遗嘱执行人、财产托管人。

11、代理债权人追索债务。

12、担任一方代理人参加非诉讼调解或与对方和解。

13、接受有争议法律事务双方当事人聘请主持调解。

14、其他经济、民事、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
 (三)、委托调查

1、代办国内、国外债券发行可行性调查事务。

2、代办项目可行性调查事务,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
3、代办资信调查,亦称信用调查,调查项目可以是综合的,也可以单项的。如企业资信情况,商业信誉与履行能力,投标人、应聘人、承包人或租赁人的经历、管理能力等。

4、代办市场调查,包括市场容量、消费者消费心理与支付能力的购买力,特定商品的竞争能力,改进与换代的方向等。

5、其他项目的调查。

 (四)、律师见证
  律师见证,即对各项民事、经济等法律事务的见证,并出具与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律师见证文书。

  主要包括对各类民事、经济等合同、协议的法律审查及见证;对分家析产、抚养、赡养、遗赠、遗嘱等行为及协议的法律见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