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、代办财产租赁、抵押、借用、赠与、信托、寄售事务。
2、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、认购事务。
3、代办房地产、大型资产与特定物的拍卖事务。
4、代办建筑安装工程标的拟定、招标投标、工程承包事务。
5、代办企业的承包经营、租赁经营事务。
6、代办知识产权、股权、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或无偿转让事务。
7、代理参加经济协作经营合同,企业联营、中外合资与合作经营项目的谈判、签约事务。
8、担任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代理人,办理其在中国境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9、担任外资企业或外国公民的代理人,办理其在中国境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10、担任遗嘱执行人、财产托管人。
11、代理债权人追索债务。
12、担任一方代理人参加非诉讼调解或与对方和解。
13、接受有争议法律事务双方当事人聘请主持调解。
14、其他经济、民事、非诉讼法律事务。 |